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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召开,通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传达“12·3”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志武在我县分会场参加并对我县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全市会议指出,道路交通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汲取经验教训,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防止较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要靶向发力,聚焦联合执法、协同共治、源头治理、治理排查等,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严查严管突出违法行为,筑牢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做好群众工作推动矛盾化解,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马志武在部署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时强调,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坚持“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这一工作核心,清醒认识到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高度警觉,筑牢安全底线。要突出“四个强化”,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好路面行车秩序管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路面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风险整治,纵深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发挥更大实效。要做实“三大保障”,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矛盾化解,全力助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祥和的交通环境。(平遥县融媒体中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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