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我县召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县级协调专项工作机制会议

8月22日,我县召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县级协调专项工作机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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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我县召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县级协调专项工作机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会议要求,建立完善我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艳指出,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精心保护、有效传承,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等重大关系,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责任落细、政策落实,不断开创平遥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局面。要全面摸清底数,筑牢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基石。加强调度督导,配齐配强普查力量,高质量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压紧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守好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探索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依靠政府指导、市场运作,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加强保护力度。要加强历史传承,推动文物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强化研究阐释,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推动平遥特色资源禀赋有效转化为传播动能,推动文旅融合,深入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让历史文化遗产在科学保护传承中焕发新生,坚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持续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行动。要凝聚工作活力,构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格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矩阵推动,完善大保护的工作机制,自觉扛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平遥县融媒体中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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